芩石利咽口服液 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,疏风利咽。用于急喉痹(急性咽炎)的肺胃实热兼外感风邪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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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药品名称] 通用名称:芩石利咽口服液 汉语拼音:Qinshi Liyan Koufuye [成份]黄芪、生石膏、水牛角、连翘、蒲公英、知母、地黄、赤勺、皂角刺、紫苏叶、薄荷、甘草。辅料为:山梨酸、琼脂、吐温-80、香精、甜蜜素。 [性状]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;气微香,味微甜、略苦,久置有少许轻摇易散的沉淀。 [功能主治]清热解毒,疏风利咽。用于急喉痹(急性咽炎)的肺胃实热兼外感风邪证。 [规格]每支10毫升 [用法用量]口服,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。 [不良反应]尚不明确。 [禁忌]孕妇禁用。 [注意事项] 1. 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 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 3. 糖尿病患者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.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 5.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 6. 服药后偶有胃部不适,停药后症状消失者,可继续服用;如症状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。 7.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[贮藏] 置阴凉(不超过20℃)干燥处。 [包装]管制口服液瓶装,10支/盒。 [有效期]24个月。 [执行标准]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WS3-511(Z-078)-2004(Z) [批准文号]国药准字Z20010120 [说明书修订日期] [生产企业] 企业名称:ng南宫国际app下载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:通化市保安路134号 邮政编码:134001 电话号码:0435-3618857 传真号码:0435-3246210 网 址:www.373pos.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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